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廉洁鄂州建设向纵深推进

我市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基本遵循,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落实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廉洁鄂州建设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牵住“牛鼻子”,强化政治担当。制发了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推行责任清单、责任书、承诺书的“一单两书”管理模式,推动“四种形态”落实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全面启动对全市各区、开发区巡察工作,压实基层责任。加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目前巡视交办面上问题、交办信访件、问题线索整改办结到位率分别达到93.3%、91.7%、97%。加强责任落实全覆盖督导检查,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制定出台“一案双查”实施办法,2016年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5个,给予纪律处分35人,组织处理20人,倒逼各级党委和纪委强化落实“四种形态”的责任担当。

看住第一种形态“总闸门”,防止“破窗”效应。制定出台了《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市纪委派驻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5类56项指标),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收集管理。开通“鄂州纪检”微信公众号举报一键通,实时监控网络舆情,拓宽问题线索渠道。2016年通过上述渠道受理问题线索87件。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督促党员干部主动说明和交待问题,防止小问题蔓延坐大。2016年共谈话函询142件次,抽查核实问题64个,查实10个,并督促整改或给予相关处理;多轮次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再处置,切实做到全处置、零暂存;深挖次生线索35件,立案30件。

管住“关键的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坚持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严起,把握节奏、加大力度,始终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共初核问题线索595件,立案515件,分别同比增长13.8%、7.7%;处分428人,同比基本持平。立案审查县级领导干部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查处“三个后”的顶风违纪案件361件,占立案总数的70.2%。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等手段,提升纪律审查综合效果。给予党政纪轻处分346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0.6%。其中,对问题性质严重的9名县级干部给予“双开”处分;给予降职处理6人。采取“两规”措施调查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守住执纪初衷,实现“惩治”与“救人”相统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26人澄清不实举报。(记者熊孝平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