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7月29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常委明思哲从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责任划分、问责情形等9个方面对《问责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

会议指出,党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结合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清醒认识所承担的重大使命与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问责条例》落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加深对《问责条例》的认识与理解,以此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强化履职尽责、担当问责的责任意识。

“全面认知和准确把握《问责条例》对于做好审理工作十分关键。”市纪委审理室干部彭晓莉参加学习后说。许多机关干部表示,系统理解党内法规,做到融会贯通,学习的任务还很重。更重要的是,要把《问责条例》中的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