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纪委严查防汛救灾工作纪律

根据当前防汛救灾工作需要,市纪委紧急安排部署机关各部室、五区三街和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纪律专项督查,并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严明防汛纪律强化履职担当的通知》,对严明防汛纪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7月1日至7月3日,市纪委组织7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万国光、市纪委常委杜红兵等带队,对全市7个乡镇(开发区)、17个水库(泵站)和6家单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河堤、水库、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区域人员驻守、巡堤,包村领导赴乡镇防汛情况及乡镇干部进村,各乡镇(新区)在岗在位以及相关挂点单位到岗到位等方面的情况。截止目前,共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无巡查人员巡堤、值班记录不规范等12个安全隐患和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并责成相关单位严肃整改。

近期,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全市防汛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