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物价局在落实降成本行动中显身手

2016年,市物价局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多措并举开展降低企业成本行动,帮助企业降成本、促发展。

大幅降低用电价格。积极贯彻落实电价改革措施,全年直接降价或采取优惠措施间接降价,减轻企业电负担近1亿元:一是3次降低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0.04元,平均降低4.5%;大工业电价平均降低3.6%。二是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从按年调整为按季或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核定值计收。用电企业申请暂停用电(暂停恢复用电)后,日期以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共同确认的工作单记录的加封(启封)日期为准,暂停用电每一日历年超过六个月的可由用户申请办理减容,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可享受电价支持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用电负荷在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自主选择用电类别,执行相应类别的目录销售电价;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其用电给予每千瓦时0.15元补贴等。

着力推进涉企收费监管。编制和完善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和行政审批前置收费清单,并通过局门户网、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强调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格标准、同步整改的原则,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清理,督查落实取消、暂停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5千万元。

严格定价成本监审挤“水份”。完成医疗废弃物处置、新增132项医疗服务等6项定价成本监审,核定定价总成本477.77万元,比申报额审减296.43万元,挤出“水份”率为38.3 %,为客观和科学定价提供了有力依据,减轻了不合理的社会负担。

(责任编辑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