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及以南首次统一禁渔

长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流域水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2日在武汉启动,国家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后,在汉口江滩开展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向长江投放珍稀鱼类中华鲟1010尾、胭脂鱼1.5万尾,投放四大家鱼1万余尾。

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我国长江流域及以南包括长江、淮河、珠江、闽江和海南省内陆水域等重要流域水域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制度正式实施。今年是我国历史上长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流域水域首次实行统一的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内,流域有关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将在辖区内重要水域同步组织执法。

据了解,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于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2015年经过调整完善,延长了禁渔期、扩大了禁渔范围,包括了淮河干流;今年2月,农业部曾对珠江禁渔期制度调整完善,同时对闽江、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管理作出相应规定。禁渔期制度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 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