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鄂城区财政局获悉,该局清理核定区直单位结余结转资金5230.6万元,其中核定单位结转资金3005万元,回收结余资金2225.6万元,资金回收率达42.5%,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多出的5230.6万元如何用?
此次清理资金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级专款支出等资金,对预算单位因故未执行,后期需继续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对无需支出、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区直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尽力把沉淀资金用于保民生、促发展、搞建设的“刀刃”上。
清收工作是否到位?
为确保资金清收工作顺利进行,该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准测算,组织3个专班,深入区直60家预算单位,对各单位历年形成的存量资金开展清理清查,保证该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了清理预算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清理预算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办法和工作步骤。各业务股室在清理之前,将各预算单位账面资金进行了统计分析,对资金性质进行了归类,对每一笔资金来源、性质和结余结转原因都全面撑握。清查小组采取交叉检查清理的方式,使各业务股室与对口服务管理预算单位完全错开,避免了人情清收等现象。同时,定期通报研究资金清理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清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资金清理工作按既定的方案顺利推进。(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博 特约记者 周祝文 责任编辑 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