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7月1日,在省财政厅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通报中,鄂州市率先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发放工作,让老百姓吃了“定心丸”,得到了省厅领导的一致好评。截止6月30日,我市统计、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70.74万亩,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6134万元,统一实行“专户集中、转账核算、统一发放、封闭运行”模式,全部由邮政银行通过“一折通”的方式一次性发放到14.3万农户手中,率先完成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高度重视,紧急动员。自接到《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动员部署。一是经市政府同意并制定印发《市财政局市农委〈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方案;二是代市政府草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强调行政首长必须切实履行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扎实推进;三是各区(开发区)财政(金)局,街办财政组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政府审定印发;四是各级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层层抓落实。

  (二)吃透政策,组织培训。为贯彻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切实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提升粮食产能,2016年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参加省厅培训。6月13-14日,市财政局商贸科全体同志参加省厅组织的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培训。二是组织市级培训。针对新政策,新标准,为了更好地理解政策,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商贸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制定填报表格。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表格,便于统一汇总。

  (三)加强宣传,公示到位。一是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印制了《关于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万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册》500份,《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告》6000份,由乡镇财政专管员发到每一位农户家中。二是利用《鄂州日报》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民清楚了解补贴的范围、标准,知晓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等政策,并公布了咨询和投诉电话。三是在局开展的履职尽责现场征求意见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各乡镇将各农户面积张贴在公示栏上,务求公平、公正、公开。五是通过《鄂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出台公布了补贴发放时间,避免大规模投诉情况发生。

  (四)深入基层,借力打力。一是借大数据核查契机,深入农户家中,查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查看农户申领补贴资金存折是否正常发放相关补贴资金;二是借大数据核查契机,对有问题的数据进行核查,并将比对出的错误改正过来;三是借大数据核查契机,对虚报冒领的情况进行查处,进一步保证老百姓的利益。

  (五)争分夺秒,数据上传。一是各级联动,层层把关。要求报送数据层层把关,村里数据由村委会发文盖章报至乡镇,乡镇审核后由政府发文盖章报至区政府,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录入,责任到人;二是争分夺秒,录入数据。此次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省厅要求务必在6月30日前发放到位,因此,各乡镇财政所加班加点进行录入数据工作;三是审核通过,汇总上报。商贸科多次下乡督促指导数据录入汇总工作,经过两天两夜的加班加点,终于在6月29日完成汇总上报工作,据悉,我市是湖北省第一个将数据库报至财政部的市州。

  (六)加强协作,力求实效。一是加强上下协作,标准测算到位。利用鄂州商贸交流群,市、区、乡(镇)三级发现问题及时提问,及时解决,坚决不让问题过夜,各区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帮助,将数据第一时间录入系统。2016年补贴金额6134万元,补贴面积70.74万亩,亩平86.71元。二是加强部门协作,资金发放到位。积极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等部门进行沟通,将汇总好的数据预先发送给邮政储蓄银行进行预处理,既节约发放时间,也减少了退票压力。截止6月30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6134万元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加强公示公开,群众监督到位。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实行网络社会化公开,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保证政策落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