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你把2016年以来单位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明细表、汇总表统计好………”近日,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及时开展统计汇总工作。
去年以来,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围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督促监督单位压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亮黄牌”。
按照纪检组的履职要求,纪检组负责人列席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常态化,并适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强化对驻在部门党组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纪检组成立以来,先后调研走访监督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13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核实问题线索,对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30多人次。及时处理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上级机关通报的问题线索笔笔清。2016年以来,协助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和自身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等12项组织措施96人次,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