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市长王立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调整情况汇报,审议《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提高部分社会救助标准和《鄂州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鄂州是“百湖之市”,水是鄂州的特色,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鄂州实施,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要强化领导,加强保障。构建信息平台,对功能水体进行全面监测,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要动员全社会高度关注河湖(库)长制实施,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要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强调结果运用和责任事故倒查。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要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实现信息比对、数据共享。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原则,确保实现2019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目标。
会议强调,要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定量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童庆 责任编辑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