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村民吴某、黄某因涉嫌诈骗,在同伙陈某被捕后,陆续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4月17日,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接到山东某公司报警,称太和镇的陈某和柯某诈骗了该公司40万元。4月21日,该局民警将陈某抓获。经调查发现,2016年12月,太和镇村民黄某和吴某预谋诈骗。后吴某联系上陈某和柯某,让他们办理空白银行卡交给黄某,然后由黄某邮寄给山东某公司,以办信用卡为由让对方用他们的银行卡做流水账。今年2月份,当对方向他们的银行卡转入40万元时,黄某指挥陈某和柯某,将银行卡挂失并补卡,随后将卡内40余万元取走并瓜分。
4月22日,该局民警赶赴浙江省义乌市,将吴某现场抓获。23日,民警通过吴某手机将黄某引诱出来,将黄某抓获。
至此,在短短几天内,主要嫌疑人中的陈某、吴某、黄某归案。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鄂州日报通讯员苏文 责任编辑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