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今年首次约谈8家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滞后责任单位

为落实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中的整改任务,6月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军杰代表市政府,对全市8家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滞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这也是我市今年首次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亮出约谈利剑,敲响问责警钟。

此次约谈的责任单位分别是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根据整改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反思,全面自剖,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盯得不紧,仍停留在发文等表面上,深入基层不够……”市环保局局长胡太平在约谈中,检讨内容深刻具体,问题根源分析透彻。

约谈会上,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认为,此次面对面的约谈,触动了思想,穿透了心灵,远不是压力的结束。并一致表示,将正视问题,进一步深刻反思,压实责任,强化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好,处理好,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约谈不是空谈,问责不是目的,希望大家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在政治上更加敏锐,在行动上更加有力,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分解整改任务,下硬功夫、出硬措施,不折不扣地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把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李军杰语重心长地说。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在我市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的24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已有1个突出环境问题完成目标,有15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均达到时间进度要求,有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滞后,分别是红莲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还有3公里污水管网和3个提升泵站尚未开工建设;三江港新区污水处理厂未建设;梁子岛污水未完全进入污水处理厂,部分设施损坏未修复,运行不正常;子坛村20组养猪场未取缔关闭;雨台山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码头及砂站近30家;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雨台山水厂尾水排口封堵;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完成验收;洋澜湖Ⅰ号小区沟渠多年未进行清淤,致使沟渠水质变差。(全媒体记者刘学文 责任编辑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