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责、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近年来,市人社局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执政之基、和谐之本、发展之要来定位谋划,围绕“责、明、实”三个字,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加强依法行政责任意识,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为民办实事,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紧扣一个“责”字

2016年10月27日,市人社局副局长汪洋走进鄂城区人民法院,这是他第一次作为被告市人社局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一家企业不服行政确认,申请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庭上双方展开激烈答辩。汪洋十分自信,因为他分管工伤保险已有几年了,对法律条款了然如胸,这个认定的过程严格公正,事实清楚,因此他丝毫不担心会败诉。结果也正如他所料,法院审理结终,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维持了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这也是我一次再认识的过程。通过这次开庭,我发现我们的工作可改进的地方很多。首当其冲的是企业、劳动者不熟悉法律法规”。回来之后,汪洋立即抓了两项重点工作,一是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从受理、调查、调查到认定,工伤认定的每一个流程都予以细化予以规范,制定规范文书;二是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工地厂矿,向企业、向农民工广泛宣传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

开展“法治人社”建设,一定要明确职责,这是人社局党组的共识,他们通过“一二三”促进法治建设确“责”履“责”:一率,行政首长出庭率,以点带面,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两项清单,印发《市人社局2017年法治工作清单》《市人社局2017年普法工作清单》,将法治工作、普法工作任务具体化,年终考评结硬账。三个第一责任“六子”提示牌,分别摆放局党组书记落实、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四谋”提示牌、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八落实”提示牌,时刻提醒局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总支)书记依法履责。

 

强化一个“明”字

结合人社系统行业特点和法治学习教育要求,他们紧扣一个“明”字,探索建立“242”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即:建立“两个平台”明意识(学习培训平台和以考促学平台),规范“四个清单”明边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负面清单),健全“两个制度”明规范(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不学法、不懂法,坚决不予提拔重用”这是叶祥明局长的口头禅。市人社局积极探索的“1+X”模式推进干部学法考法,考试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没有取得合格等次的不予提拔、重用。

“1”是指全市“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是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X”是指鄂州市人社局干部的特殊考试内容。包括几部与人社业务相关的“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业促进法》等等。两项内容相加,干部考试合格才能提拔重用。

考试实行闭卷机考,每人每卷试题不同,时间均为两小时;考场纪律严格,每个考场采用六个视频摄像头360度无死角全程监控,考场门口用大显示屏即时通报不遵守纪律,私带资料、翻看手机的违纪人员名单。每名干部两次考试机会,没有通过的人员不予提拔重用。

通过学习,人社部门干部职工树立了法治观念,提升了法治素养。5月31日,“鄂州人社”的微信公众号和人社门户网站同时发布了今年第四批获得劳动派遣行政许可单位名单,申请行政许可的鄂州市准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刚申请时,行政部门的人我不认得,以为会很难,没想到我把资料提供齐全,很快就批准了。”这只是人社局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缩影。

 

突出一个“实”字

“太感谢了!”前不久几名农民工高兴地给市劳动监察支队送来锦旗,“这次我们拿到工钱,多亏了你们”。

原来,这是一家服饰有限公司,涉及48名职工,公司拖欠他们22万元工资。他们找老板,老板弃公司而逃。市劳动监察支队核实情况后,当即立案调查,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改正指令书。可是该公司拒不支付职工工资,并且公司老板乐某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案件陷入胶着状况,职工情绪十分激动。劳动监察支队立即派人与公安机关协商,采取联合办案方式,同时耐心劝说,乐某最终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古楼派出所自首,通过变卖公司设备以及四处筹钱,将拖欠48名员工的22万余元工资款全部发放到位。仅2016年一年,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90起,为384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7506万元。

建立劳资争议调解协同机制,成立鄂州市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劳资纠纷调处中心,组建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市人社局参加的调处中心专家库。通过部门协同、专家协同、职能协同,有效地化解劳资纠纷。发生劳资纠纷后,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仲裁院及相关单位人员积极介入,以“缩短矛盾化解时限、为当事人节省费用”为目标,打破各自为战的工作壁垒,有效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维权成本。共依法处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资、社会保险和工伤待遇等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6件,结案率达99%。调处中心共受理劳资纠纷53起,其中成功调处52起,转案1起。

(通讯员严宝兰  责任编辑夏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