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依 据 |
备 注 |
编 办 |
1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六十三条。 |
|
(1)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
|
|||
(2)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
|
|||
(3)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
|
|||
(4)事业单位证书补领 |
|
|||
发改委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第三条;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4.《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环资[2011]298号)第九条。 |
|
3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三条;4.《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三条。 |
|
|
4 |
市级权限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
|
|
(1)在跨县(市、区)河流上建设的水库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第二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1-6项;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第一条;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5.《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5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5〕20号);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取消“限额以下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
|
||
(2)涉及跨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以及对其他区造成影响的水事工程核准 |
|
|||
(3)在跨县市区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
|
|||
(4)总装机容量3万千瓦以下的风电站项目核准 |
|
|||
(5)非跨市区1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核准 |
|
|||
(6)液化石油气接受、储存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项目核准 |
|
|||
(7)设计压力在1.6兆帕及以下的城市天然气管网扩建工程项目核准 |
|
|||
(8)跨区一般公路项目核准 |
|
|||
(9)跨区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
|||
(10)跨区500吨级以下航电枢纽项目核准 |
|
|||
(11)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除垃圾发电外)项目核准 |
|
|||
(12)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核准 |
|
|||
(13)市属社会事业项目核准 |
|
|||
(1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核准 |
|
|||
经信委 |
5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4.《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款;5.《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12〕48号)》附件2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第26项。 |
|
6 |
《电力系统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和事故紧急限电序位表》的审核批准 |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
无委办 |
7 |
无线电台(站)设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九条;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
8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
|
9 |
无线电台识别码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
|
10 |
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
|
|
盐业 公司 |
11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1.《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27项。 |
|
教育局 |
12 |
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2.《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 |
|
13 |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审批 |
|
|
|
(1)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设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项。 |
|
||
(2)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类别、层次、举办者等重要事项) |
|
|||
(3)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终止 |
|
|||
民宗局 |
14 |
在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许可 |
1.《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2.《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 |
|
15 |
设立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 |
|
|
16 |
宗教团体申请举办宗教培训班的许可 |
《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一条。 |
|
|
公安局 |
17 |
出入境管理事项许可 |
|
|
(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普通护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
|
||
(2)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 |
|
||
(3)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 |
|
||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
|
||
(5)外国人签证及居留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
|
||
(6)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
|
||
公安局 |
|
(7)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8)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审批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
18 |
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
|
|
19 |
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许可 |
|
|
|
(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条。 |
|
||
(2)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
|
||
(3)机动车行驶证、号牌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
|
||
(4)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
|
||
(5)机动车临时号牌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
|
||
20 |
消防安全许可 |
|
|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 |
|
||
(2)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
||
公安局 |
21 |
特种行业许可 |
|
|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项;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
|
||
(2)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项;2.《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
(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项;2.《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三条。 |
|
||
22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2项;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2项。 |
|
|
23 |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含跨市(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全部下放第1项。 |
|
|
(1)在同一地级市,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
|||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州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
|||
24 |
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上)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
25 |
Ⅱ级以上(含Ⅱ级)大型焰火燃放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三条。 |
|
|
26 |
爆破事项许可 |
|
|
|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
||
(2)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
||
公安局 |
|
(3)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
27 |
枪支管理许可 |
|
|
|
(1)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 |
|
||
(2)省内枪支运输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
|
||
28 |
保安员证核发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29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20万元以上工程)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项。 |
|
|
30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66项。 |
涉密事项
|
|
民政局 |
3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
|
(1)社会团体设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条。 |
|
||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
|||
(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
|||
32 |
民办非企业登记(成立、变更、章程修改、注销) |
|
|
|
民政局 |
|
(1)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
(2)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 |
|
|||
(3)民办非企业章程修改审批 |
|
|||
(4)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 |
|
|||
33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 |
|
|
34 |
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
|
|
35 |
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1.《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2.《湖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项。 |
|
|
36 |
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居民办理收养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2.《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
|
|
37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
|
|
司法局 |
38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75项;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人社局 |
39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及业务范围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12]48号)第25、26项。 |
|
40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 |
|
|
41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94项;2.《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 |
|
|
42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第150项;4.《关于调整〈湖北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0]1号)。 |
|
|
43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
|
|
44 |
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75号)。 |
|
|
国土局 |
45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
|
46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国土局 |
47 |
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
(1)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
|||
(2)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
|||
48 |
农用地转用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2.《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
|
|
49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续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
|
|
50 |
划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
|
|
5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 |
|
|
52 |
临时用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
|
|
53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 |
|
|
|
(1)非金属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
|
||
国土局 |
|
(2)非金属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十六条;2.《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四条;4.《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3项。 |
|
(3)非金属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 |
|
|||
(4)非金属采矿权转让审批 |
|
|||
(5)非金属采矿权变更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
|||
(6)非金属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 |
|
|||
(7)非金属采矿权注销审批 |
|
|||
54 |
土地开垦区内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40公顷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3.《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6项。5.《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75号)下放第4项。 |
|
|
环保局 |
5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核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3.《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8项。 |
|
||
环保局 |
|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九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8项。 |
|
(3)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8项。 |
|
||
56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3.《湖北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
|
|
57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3.《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
|
|
58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 |
|
|
59 |
HW01(医疗废物)、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等六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二十二条;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 |
|
|
60 |
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四条。 |
|
|
61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许可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3号 |
|
|
建委 |
62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3.《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和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278号)。 |
|
(1)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等事项变更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4项。 |
|
||
(2)延期申请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9项。 |
|
||
63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
|
|
(1)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施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
|
||
(2)装修装饰与其配套工程的施工许可 |
|
|||
(3)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 |
|
|||
64 |
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资质核准 |
|
|
|
(1)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和劳务企业资质核准(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详细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8项。 |
|
||
建委 |
|
(2)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企业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2项。 |
|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七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2项。 |
|
||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一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3项。 |
|
||
(5)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1项。 |
|
||
65 |
燃气建设、经营和安装许可 |
|
|
|
(1)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
(2)燃气工程报建审批 |
1.《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2.《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六条。 |
|
||
(3)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21项。 |
|
||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
规划局 |
66 |
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许可 |
|
|
(1)核发选址意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 |
|
||
(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 |
|
||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 |
|
||
67 |
测绘和地图审批 |
|
|
|
(1)地图审核 |
1.《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省政府326号令)第十八条。 |
|
||
(2)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使用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53项;2.《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3.《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条。 |
|
||
68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
|
|
69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丙级资质核定的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地址等变更事项 |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5项。 |
|
|
房产局
|
70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
|
71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
|
|
(1)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暂定级资质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3.《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9项。 |
|
||
(2)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核准的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一条。 |
|
||
城管局 |
72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
|
73 |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
|
|
城管局 |
74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
75 |
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2.《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
|
76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9项;3.《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 |
|
|
77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3项;2.《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
78 |
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
|
|
园林局 |
79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2.《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3.《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 |
|
80 |
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7项。 |
|
|
园林局 |
81 |
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2.《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二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下放项目第81项。 |
|
82 |
风景名胜区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
|
83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股东、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第四部分;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0项。 |
|
|
84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2.《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1995]383号)第四条。 |
|
|
85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
|
|
交通局 |
86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 |
|
87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
|
|
(1)班线客运许可 |
|
|
||
(2)包车客运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 |
|
||
(3)旅游客运许可 |
|
|||
88 |
增加同一市州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客运班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 |
|
|
交通局 |
89 |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
|
90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
|
|
91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 |
|
|
92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
|
|
(1)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
|
||
(2)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
|
||
(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1.《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12项;3.《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
||
93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跨县市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
|
|
94 |
特种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含只在本市(州)境内国省道、县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2.《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0〕65号)调整事项第8项。 |
|
|
95 |
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县道) |
|
|
|
交通局 |
|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用公路改线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2.《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
|||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
|
|||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含国省道、县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0]65号)调整事项第8项。 |
|
||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
(8)在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1.《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条;2.《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
(9)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的许可 |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
交通局 |
|
(10)占用公路边沟的许可(含国省道、县道) |
1.《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83项。 |
|
(11)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许可(国、省道) |
1.《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83项。 |
|
||
96 |
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和项目施工、竣工许可 |
|
|
|
(1)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1.《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3.《关于下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权限的通知》(鄂交计[2014]108号)。 |
|
||
(2)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3.《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4.《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二条;5.《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6.《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条;7.《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8.《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103项;10.《关于下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鄂交建[2009]177号)。 |
|
||
交通局 |
|
(3)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3.《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4.《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二条;5.《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6.《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八条;7.《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8.《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103项;10.《关于进一步明确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设计审批管理的通知》(鄂交建[2013]840号);11.《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2013]131号)。 |
|
(4)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五条;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条;4.《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三条;5.《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6.《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103项;7.《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841号);8.《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131号)。 |
|
||
交通局 |
|
(5)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竣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3.《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八条;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六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6.《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六条;7.《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8.《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9.《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2013]841号);10.《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131号)。 |
|
97 |
船舶与船用产品检验 |
|
|
|
(1)船舶设计图纸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
|
||
(2)船舶初次检验 |
|
|||
(3)船舶营运检验 |
|
|||
(4)船用产品检验 |
|
|||
98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
|
|
(1)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
||
交通局 |
|
(2)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二、三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条、第十条;2.《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条。 |
|
(3)船员特殊培训证核发 |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九条、第三十四条。 |
|
||
99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
|
|
|
(1)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申报人员资格认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四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75号)第11、12项下放。 |
|
||
(2)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
|
|||
100 |
港口经营许可(除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港口理货业务和港口滚装业务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
|
|
101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
|
|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个人从事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
|
||
(2)船舶营运证核发(企业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省内及省际货物运输,个人从事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
||
交通局 |
|
(3)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省内跨市州)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35项;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
102 |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跨、拦河建筑物等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核准(单一辖区内Ⅵ级以下,含Ⅵ级) |
《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103 |
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可供通航500吨以下水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2.《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 |
|
|
104 |
船舶登记(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2.《关于船舶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港监字[1996]50号)。 |
|
|
105 |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
水务局 |
106 |
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3.《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 |
|
107 |
取水许可 |
|
|
|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
||
(2)取水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
|
||
108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
|
|
109 |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及设施验收 |
|
|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
||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
|
||
水务局 |
110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五条。 |
|
111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
|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含防洪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 |
|
||
(2)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 |
|
||
(3)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
|
||
112 |
河道采砂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
|
|
水产局 |
113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九条。 |
|
114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2.《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
|
115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十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
11 |
水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第五条。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八条;4.《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三条;5.《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
|
|
水产局 |
117 |
内陆渔业捕捞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三条。 |
|
118 |
渔业船舶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湖北省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
|
|
119 |
渔港港区内工程及港埠经营审批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六条。 |
|
|
120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
农委 |
121 |
主要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和经营许可 |
|
|
(1)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
|
||
(2)(市级)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2.《湖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
||
122 |
农药经营许可 |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
|
123 |
兽药经营许可(不含生物制品)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124 |
主要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查 |
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九条;2.《湖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四条。 |
|
|
125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
|
|
农委 |
126 |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
|
127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
|
128 |
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及登记证发放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条。 |
|
|
129 |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 |
|
|
|
(1)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
|
||
(2)拖拉机注册登记 |
|
|||
130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
|
|
(1)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6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
|
||
(2)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
|
|||
131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
|
|
132 |
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审批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2.《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
133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四条。 |
|
|
林业局 |
134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驯养繁殖许可 |
|
|
(1)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许可证核发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
(2)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
135 |
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修改);2.《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 |
|
|
136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
|
|
137 |
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经营、加工许可 |
|
|
|
(1)林木采伐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
|
||
(2)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2.《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
|
||
(3)木材运输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
|
||
138 |
林木种子(苗)生产、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下放事项第182、183项。 |
|
|
(1)林木种子(苗)生产许可 |
|
|||
(2)林木种子(苗)经营许可 |
|
|||
139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调运检疫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
|
|
(1)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
||
(2)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十七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第184项。 |
|
||
林业局 |
140 |
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运输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 |
|
|
(1)野生动物运输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2.《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
||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
|
||
商务局 |
141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 |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鄂商务发〔2016〕19号。 |
|
142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企业设立和事项变更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条;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 |
|
|
文体新广局 |
143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2.《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 |
|
14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 |
|
|
145 |
举办涉外(在非演出场所)、涉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歌舞娱乐场所参加的营业性演出许可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3项。 |
|
|
146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
|
|
147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勘察设计丙级、暂定级,施工三级、暂定级,监理丙级、暂定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4.《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第三条;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1项。 |
|
|
148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1.《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8项。 |
|
|
149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1.《印刷管理条例》第十八条;2.《湖北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 |
|
|
文体新广局 |
150 |
在广播电视专用线路挂接收听收看设备,敷设、附接电力通讯线路许可审批 |
1.《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第463项;2.《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
151 |
印刷业经营许可 |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69、70、71、72、73项。 |
|
|
(1)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它印刷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
|
|||
(2)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
|
|||
(3)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
|||
(4)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
|||
(5)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
|||
152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潜水、攀岩、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 |
1.《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
|
|
文体新广局 |
153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2.《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
卫计委 |
154 |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含医生、护士) |
|
|
(1)医师执业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
|
||
(2)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 |
1.《护士条例》第八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4项。 |
|
||
155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来鄂设置独资医院审批) |
|
100-799张床位的综合医院,含有市(州)行政区划名称非独立法人的中心,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标准的二级及以下专科医院,急救站、临床检验站(所)、护理院,100张床位以下的中医医院,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权限内委托的其他审批事项 |
|
卫计委 |
|
(1)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2项。 |
|
(2)母婴保健技术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2项。 |
|
||
(3)县市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与执业审批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50项;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2项。 |
|
||
156 |
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二条。 |
|
|
157 |
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卫生许可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第58项。 |
|
|
158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04项。 |
|
|
159 |
医疗广告审查 |
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2.《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75号)。 |
|
|
160 |
放射诊疗许可 |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
|
卫计委 |
161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99项;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下放第2项;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
|
地税局 |
162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2.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
163 |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3.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
|
164 |
对纳税人纳税变更定额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
|
|
165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的核准 |
|
|
|
(1)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
|
||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
|
||
工商局 |
166 |
公司及其分公司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
|
(1)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登记 |
《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
|
||
(2)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 |
|
||
167 |
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登记 |
|
|
|
(1)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3.《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 |
|
||
工商局 |
|
(2)(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办事)机构、企业团体登记 |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条;2.《外资企业法》第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
|
168 |
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及延期、变更核准)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
|
|
169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
|
170 |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
1.《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十八、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六、三十条;2.《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五、六、四十、二十九、三十一、二十八条。 |
|
|
171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名称、设立、变更、注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 |
|
|
172 |
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
|
|
(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
|
||
(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
|
||
(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
|
||
173 |
广告发布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2.《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第二条。 |
|
|
质监局 |
174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
1.《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4号)第四十九条;2.《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二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
175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 |
1.《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第十八条、二十条、二十二条、四十九条;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第十一条、十四条、十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
|
176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
|
|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
||
(2)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八条。 |
|
||
177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
|
|
178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
|
|
17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
|
|
180 |
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
|
|
181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
|
|
旅游局 |
182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 |
1.《旅行社条例》第七条;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5项。 |
|
粮食局 |
183 |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
|
安监局 |
18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
|
185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
|
|
186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核发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75项;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6项。 |
|
|
187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
|
|
|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
|
||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
|
||
安监局 |
188 |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十三条。 |
|
189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
|
|
食药局 |
190 |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准(辖区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2.《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9项。 |
|
191 |
《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
|
食药局 |
192 |
执业药师注册 |
|
|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5项;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三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1项。 |
|
||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
|
|||
(3)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
|
|||
(4)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
|
|||
193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
|
|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变更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2)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 |
|
||
(3)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
(4)第一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条。 |
|
||
194 |
食品生产许可(不含酒类、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剂三类产品) |
|
|
|
(1)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4项。 |
|
||
(2)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 |
|
|||
(3)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
|||
(4)食品生产许可产品增项、企业迁址或增加生产地址等变更 |
|
|||
(5)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发 |
|
|||
食药局 |
|
(6)食品生产许可企业标准变更、增加产品明细等变更 |
|
|
(7)食品生产许可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等变更 |
|
|||
195 |
药品经营许可 |
|
|
|
(1)《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
||
(2)《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换发 |
|
|||
(3)《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注销 |
|
|||
(4)《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补发 |
|
|||
(5)《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变更 |
|
|||
(6)《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
|
|||
(7)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
|
||
(8)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补发 |
|
|||
食药局 |
|
(9)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的认证地址、认证范围的事项变更 |
|
|
(10)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企业名称、地址名称的事项变更 |
|
|||
(11)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
|
||
(12)药品经营(批发)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企业名称、地址名称事项变更 |
|
|||
196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
|
|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核发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40项。 |
|
||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人等事项变更 |
|
|||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注册(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变更 |
|
|||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补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
||
食药局 |
|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换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
|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
|
||
(7)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
||
(8)医疗器械出口销售备案 |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2.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 |
|
||
197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邮寄、携带证明核发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2项。 |
|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携带证明核发(即医务人员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核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
||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
||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
||
198 |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质量代表人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42项。 |
|
|
199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事项变更 |
1.《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4项。 |
|
|
200 |
特殊药品购销证明核发 |
|
|
|
食药局 |
|
(1)非药品生产企业、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7项。 |
|
(2)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7项。 |
|
||
(3)药用罂粟壳购进计划审核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7项。 |
|
||
201 |
药品广告备案 |
1.《广告法》第三十四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6项。 |
|
|
202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出口许可证审批 |
|
|
|
(1)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 |
1.《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全部下放第3项。 |
|
||
(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许可证审批 |
1.《反兴奋剂条例》第十二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8项。 |
|
||
203 |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零售)批准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
|
食药局 |
204 |
食品经营许可 |
|
|
(1)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
|
||
(2)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
|
||
(3)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
|
||
(4)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
|
||
(5)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 |
|
||
205 |
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企业批准 |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第五条 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2.《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14号) |
|
|
206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
|
|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条;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
|
||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质量代表人变更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41项。 |
|
||
人防办 |
207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3.《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 |
|
208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
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九条;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
|
|
209 |
人民防空工程及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报废、迁移、改造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3.《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4.《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
|
|
人防办 |
210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登记及转让、租赁、抵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2.《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3.《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2011]第211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
211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3.《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三十八条。 |
|
|
地震局 |
212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2.《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二条。 |
|
213 |
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2.《湖北省地震监测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
|
214 |
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审批 |
1.《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二条;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
气象局 |
215 |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
|
原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改由建委行政备案监管。 |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3.《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4.《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四条;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6.《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
|||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
216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 |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2.《释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79项 |
|
|
气象局 |
217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资质的认定 |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6项。 |
|
218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四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80项。 |
|
|
烟草局 |
219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