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案件审理系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期讲习暨半年工作总结会

近日,我市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系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期讲习暨半年工作总结会。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明思哲出席会议。各区纪委和开发区、街道、市直机关纪工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审理室主任等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纪检监察执纪审理业务培训班精神,鄂城区纪委、华容区纪委、梁子湖区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等分别汇报了上半年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明思哲同志对五区三街及市直机关纪工委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并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执纪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为题作了专题辅导。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案件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学习领会全省纪检监察执纪审理业务培训班精神,以开放性思维来考虑和谋划执纪审理工作,把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执纪审理新理念、新要求落到实处。要突出主责主业,认真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处分决定执行和回访教育等工作。按照省、市纪委要求,配齐配强审理人员,切实加强业务建设。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切实保障案件质量,特别要严格把握“乡案区审”案件质量,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做到严防死守、一寸不让。要重点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审核处理,加强对环保领域、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审核处理。要拓展形式审核的范围和深度,加强对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情况的审核,加强对立案依据和问题线索的审核。要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提前介入必须符合省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审慎把握、坚守原则。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不能随意转化、随意处置,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