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市人社局副局长章丹带领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十余名干部到鄂城区法院参与庭审,并开展法庭观摩活动。
鄂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名职工对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当事人与我市位于葛店开发区的一家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 2017年1月8日当事人在凌晨0:05在创业大道向葛店南站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严重伤害。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这家企业围绕上下班合理路线合理时间这一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副局长章丹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向原告当事人表示了同情和慰问,与法庭庭长就案件情形进行了交流,并向企业宣讲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企业主表示此次事故是一次深刻教训,今后将老老实实按照社会保险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观摩学习中,市人社局干部们始终聚精会神地关注着法庭上原告与被告就有关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举证与辩论活动,并联系各自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就业科陈刚深有感触的说:“这次观摩活动,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很受教育,今后在工作要从严要求自己,更加深入细致,更加注重痕迹管理,更加注重规范严谨。”(严宝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