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高中招生划线方案公布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划线方案。 

鄂州高中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计划)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区(开发区)和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本区公布。中心城区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规定,80%招生指标分配到城区初中,各初中分配生考试成绩低于城区平均线下30分的指标收回,连同20%指标,再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市一中566分、市三中552分、市五中566分、市九中544分、吴都中学566分、石山中学566分、华森中学536分、花园学校566分。 

鄂州高中中外合作计划和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高分到低分,平行志愿投档,依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征集志愿,招考中心根据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录取,额满为止,各校最后一名被录取学生的成绩就形成该校的实际录取分数线。 

各区(开发区)、中心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按普职比分别划定。中心城区360分,鄂城区359分,华容区、葛店开发区339分,梁子湖区327分,鄂州开发区308分。 

民办高中录取生源不足时,可以招收部分各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但不准突破招生计划。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注册录取不划线;“3+2”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改革试点学校录取资格线为民办高中录取资格线线下50分以内。 (全媒体记者温博侃 责任编辑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