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标准收购 、销售 、调拨 、储存 、加工和出口的商品花生油 。
1 技术要求
花生油必须具有下列特征 :
1.1 折光指数(20℃) :1.4695~1.4720 。
1.2 比重(20/4℃) :0.9110~0.9175 。
2 检验方法
花生油样品的插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 5490~5539-85《粮食 、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
3 包装、运输和储存
花生油的包装 、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 、保量 、运输安全和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责任编辑 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