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委书记李兵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梁子湖湖泊治理实施纲要(2017-2021)(讨论稿)》。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支持在环梁子湖区域建立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为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在总结我市以往梁子湖湖泊治理的做法和经验基础上,结合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我市制订了《梁子湖湖泊治理实施纲要(2017-2021)(讨论稿)》。
《梁子湖湖泊治理实施纲要(2017-2021)(讨论稿)》既有对前几年梁子湖湖泊治理工作的继承,又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湖泊保护新的精神、新要求,提出了新的思路、新方法、新路径,认真呼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是一个指导性很强的文件。
梁子湖湖泊治理与保护、生态修复的技术标准要体现先进性,鄂州要率先推进梁子湖治理和保护,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进程中作贡献、打头阵。
梁子湖保护要始终遵循保护优先、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所有保护治理的实践要能普及、可复制、可推广。要找到一条生态修复与小康建设相协调之路,核心要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保护措施要严, 建设行为控制要紧,绿色发展要往前推进。要把该保护的保护好,一寸不让,把建设方式规模控制死,在此基础上开辟未来绿色发展空间。
市改革办要按照市委常委会的意见对《梁子湖湖泊治理实施纲要(2017-2021)(讨论稿)》进行深入修改完善,尤其要征求省直相关厅局的意见,把他们关于湖泊治理、保护、修复的先进理念吸收到《梁子湖湖泊治理实施纲要(2017-2021)(讨论稿)》中来,尽快下发实施。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熊孝平 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