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获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推进《鄂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落实,分解年度重点工作及任务,推进各地各部门按时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建设“水宁、水丰、水活、水净、水美”的美丽鄂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政府于6月份出台《鄂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从“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推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加强水环境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保科技支撑、严格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等10个方面着力,实现“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优良水体比例增加,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良好”的总体目标。
为加快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市环保委办公室迅速出台分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求、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地表水断面清单、地下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考核表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市环保委办公室要求,各地要抓紧制定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于9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并报市政府备案。
市环保委办公室强调,各地要制定实施达标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各地要根据地表水水体(断面)水质情况,及时将不达标水体(断面)作为优先控制和整治断面,按照市政府要求逐一制定达标方案,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落实治污任务,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达标方案在12月底前分布,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要加强水质监控和污染防治,确保水质稳定和持续改善。
市环保委办公室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清单及部门分工方案,加快推进,倒排工期,做好工作部署和落实,严格按期完成时限要求任务。(记者童庆 编辑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