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对外公布《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意见对未来三年价格机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是党的十九大后经济体制改革领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首项重大举措。根据意见,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价格环境基本形成。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说,抓住价格这个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构建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灵活的政府定价制度和价格监管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聚焦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农业、涉企收费、市场价格监管、民生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重点改革任务——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电力、天然气、铁路货运等垄断行业价格改革;
区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环节、基本与非基本服务,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医疗服务等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机制;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创新完善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农业用水和农产品价格改革;
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常态化精准化,加强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有效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稳价安民工作,兜住民生底线。(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