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鄂州抓铁有痕、脚步坚实!





由水而生,依水而居,湖港纵横,万千河流入长江。鄂州,长江中游一颗明珠。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鄂州从治水入手,奏响长江大保护的时代强音。

2013年5月,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吹响了鄂州绿色发展集结号,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集约发展。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

2013年7月,水利部确定我市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

2014年4月,《鄂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布,一些重点湖泊退垸还湖,中小河流治理、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等将生态与防汛相结合的举措提上议事日程。

2016年,鄂州市“十三五”规划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的重大战略,“连通江河湖库,积极建设水生态文明城”、“打造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乘船自葛店港沿江而下,直至杨叶港,细致考察鄂州境内长江沿岸;从樊口大闸乘船逆90里长港而上,直至磨刀矶节制闸,仔细察看长港沿线。市委书记李兵带领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实地调查,摸清底数,共谋大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2016年5月16日,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专题会上,市委书记李兵要求,鄂州要以长江、内湖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力度;要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控沿江滨湖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排放,严格对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和达标排放加强执法监管。要采取拉网式排查和销号式管理,依法依规以雷霆万钧之势推动环保整治行动。要坚决摒弃传统的发展方式,走科技创新、环境友好发展之路。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我市高频次研究部署和督办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截至8月20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34个问题,已有19个基本完成整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重点整改任务共5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有3项。

2017年10月31日,市委书记李兵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鄂州市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讨论稿)》,该文件将成为鄂州3至5年内长江保护的行动指南和督办依据。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时代强音,步伐坚定。

内河湖泊整治。梁子湖全面退出一般工业,以梁子湖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为契机,我市建立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全流域推行“河湖长制”。2016年开始,我市4个水系连通和退垸还湖工程开工建设,建立或改善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给湖泊以长久的生命力,让湖水干净自由地流淌。

污染面源治理。全域禁止珍珠养殖、投肥养殖、围栏围网网箱养殖。开展畜禽养殖区域的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农村旱厕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集镇和村湾污水处理全覆盖。工业废水治理。启动工业企业污染“全防全控”,以清洁生产为抓手,全面提高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长江岸线整治。到2016年12月底止,对确定取缔的41个非法码头依法全部取缔,实现了断电、断水、断路、断航;从2016年6月开始,对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20个码头全部进行了拆除;今年10月又按照中央、省委长江生态环境和防洪安全保护要求,取缔了杜沟得胜区域37个砂站码头,并将按照“巡查到位、清场到位、复绿到位、防反弹到位”要求,拆除所有取缔码头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机械设备设施,开展江滩坡岸复绿工作,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

鄂州境内共有6处国控断面,8月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实际水质均处达标状态。

为了一江清水向东流,鄂州的脚步坚实。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洪江、胡倩 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