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细节引来大动静,背后指向不同人群对养老保险的公平焦虑
最近,部分省份将年终奖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引发争议。
心疼当期收入减少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者不满意:本来工资就不高,再从年终奖里划掉一笔,入社保岂不变成了降收入?为什么很多企业不把年终奖、股权、期权收益通通计入缴费基数?
参加企业养老的人也不满意: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原本就比企业高一截,年终奖纳入后,未来差距可能更大,改革真的是要缩小差距吗?
不同地方的参保者更免不了做比较:为什么有的省份没提年终奖的事儿,是不是自己所在的地方养老基金不够用了?
年终奖计入缴费基数,影响并不复杂:当期收入降低、未来养老待遇提高,对参保者总体上不构成利益的减少。小细节引来大动静,背后指向不同人群对养老保险的公平焦虑。
促进公平,是养老并轨的最大意义所在。此前养老“双轨制”屡遭诟病,主要是由于“制度轨道”不统一。并轨后,人人要缴费,缴费比例一致,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一致。有了统一的制度安排,养老公平就有了制度基础,改革因此赢得最大共识。
此次部分省份年终奖计入缴费基数,恰恰触动了人们对制度不一致的担心。这一风波提醒政策制定者,在大的制度并轨后,还要力争在操作中尺度一致,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一方面,操作办法要立足“全国一盘棋”,不同省份、大中小城市,在缴费基数、项目选择上应当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并做到公开透明。另一方面,要正视多年来企业参保员工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最终影响养老金替代率的问题,完善实施细则,使缴费基数的确定更接近真实的缴费能力。
一谈到缴费人们就紧张,也反映了对社保的纠结。多缴多得,这道理讲了这么多年,谁都明白。但现实生活中,那些日子过得不太宽裕的参保者,宁愿先管眼下。去年以来,为降低企业成本压力,我国两次下调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率。实际上,类似的压力对参保者个人同样存在,年终奖计入缴费基数也由此引起不小的情绪反弹。化解这种纠结,有必要在明确缴费基数的同时适当控制基数、降低费率,增加公民的获得感,也让所有参保者愿意据实缴费。(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