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航空都市区建设 鄂州人社部门狠下功夫

5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做好我市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将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和机场建设项目,以配合我市航空都市区建设,切实维护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待遇权益。

《意见》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辖区内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企业固定的职工,应以企业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我市建筑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为基数,按0.2%比例一次性缴费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

建筑业工伤保险扩大覆盖面,将更多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能有效降低建筑企业经营风险,切实维护从业农民工工伤待遇权益,为我市航空都市区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闻讯 通讯员朱利军 责任编辑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