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记者10月16日从市扶贫办获悉,今年我市将实现10500名贫困人口脱贫,6个贫困村出列。6个出列的贫困村分别是汀祖镇张祖村、蒲团乡石竹村、蒲团乡小庙村、段店镇上湖村、梁子镇刘斌村、涂家垴镇畈上但村。
“现在的政策好,不用外出,在村里就能打工,收入稳定,每月初2000元工资准时入账,看病也能报销,生活越来越好了,脱贫不是问题。”50岁的蒲团乡石竹村五组贫困户汪学文笑着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目标,以提升脱贫质量为重点,坚持推动扶贫政策向扶贫对象聚集、扶贫资金向扶贫对象聚焦、帮扶力量向扶贫对象聚合,切实把各项措施扶持到位,让贫困群众能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和存量的50%用于精准扶贫的要求,2018年市级增列扶贫资金预算6800万元,区级统筹整合扶贫资金2.4亿元,较上年投入大幅增加。
加大健康扶贫扶持力度。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印发《鄂州市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健康扶贫“9851”工程,即贫困群众住院实际报销90%以上,重病、慢性病门诊实际报销80%以上,年度自负费用实际报销5000元封顶目标,为贫困户提供“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县域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年初的每人每年180元调整至当前的每人每年220元,全面提升医疗保险保障能力。
加大教育扶贫补助力度。在国家教育扶贫普惠政策基础上,我市加大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对贫困家庭子女学前教育每年给予1000元资助,并发放校车补贴600-700元,贫困子女上小学、初中无论是不是寄宿制都享受1000元、1250元的生活补助。为避免贫困生因升学、转学造成资助遗漏,教育部门探索实施了“双线包保”机制,即每名贫困学生指定两位老师负责资助,一名老师作为长期包保责任人“管长期”,跨年级跨学校跟踪关注贫困生学习和受资助情况;一名老师作为阶段包保责任人“管阶段”,重点核查贫困生本校就读阶段各项资助是否落实到位,直至完成学业。当前全市享受“双线包保”精准扶贫资助政策的贫困生达10328人。
加大生活兜底保障力度。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450元,按13个月发放,年度总额达5850元。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由每月74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按13个月发放,年度总额达10920元,远高于国家贫困线标准。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慧中 见习记者吕晴 责任编辑 赵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