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鄂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工作完成率已达96%,本月底全面完成股权配置,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县市区前列。
据悉,鄂城区是全省整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今年7月正式启动,此项改革涉及9个乡镇103个村。该区将产权改革与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民市民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融合,统筹资源,整合力量,注重质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践行群众路线,选出村民代表8700余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整个改革在阳光下进行。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通过清人分类,落实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基本原则,实现以政策法律为依据、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参考、以民主议定为结果,确保精准高效。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使用情况、负债分布情况以及集体净资产金额,明晰资产权属,为资产量化和股份制改革提供基础依据。通过成立股份合作社,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明晰产权归属,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12月底前,该区将成立1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85个经济合作社,全面完成第一阶段改革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关系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鄂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鑫表示,这项改革做实做活了,让产权既保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属性又有序走向市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保值增值才有了制度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就有了“造血剂”,农民群众才会真正吃下保护自身财产权利、实现富民强村的“定心丸”。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郑博 通讯员汪磊、胡昌震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