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8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吴友安、袁谟浩,秘书长徐红红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决定于8月28日至29日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暨开展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分别对建议议程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并决定将建议议程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列席代表和旁听公民。

王立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为我市“三城一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鄂州融媒体中心记者:周奥 胡俊鸿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