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党政机关加班误餐补助标准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管理,上半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使各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报销有规可依。

《通知》明确规定,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值班)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当天连续加班3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两餐。工作日夜间值班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8小时以上的,可根据误餐情况报销,最多不超过三餐。加班(值班)误餐报销上限标准为每人每餐40元。

《通知》明确了七种不能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的情况:出差、参加培训和会议等公务活动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加班(值班)后按照规定调休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驻村扶贫干部等已享受相关伙食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为工作人员提供加班(值班)伙食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在家加班(电话值班)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已享受加班(值班)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其他已享受伙食补助的情况。

为了加强对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的管理,《通知》明确了报销程序和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加班(值班)应事先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加班(值班)误餐报销审批单。市直单位可按本单位内部管理容制度,指定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加班(值班)管理,建立台账并按月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月报销。相关费用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要严格考勤,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加班(值班)误餐报销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有关单位责令整改,违规资金予以追回;涉嫌违纪违法的,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已有文件规定的按原文件执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执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此《通知》的出台,对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管理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者: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