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



12月4日,汀祖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部分熟食店进行了抽查。


自12月1日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食品安全迎来最强监管。《条例》规定,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除了对企业进行处罚外,还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最高可处其上年度从企业所获收入的10倍。此外,《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当天,汀祖市场监管人员还对商户进行了新《条例》宣传。


通讯员:王友燕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