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利剑”扎牢舌尖安全篱笆墙

□李洪江 

用“利剑”绑扎食品安全篱笆墙,这不是调侃。最近,我市连续两次亮出食品安全“利剑”,其锋利程度远超历史。 

一“剑”指向一家热干面馆。经抽样检验,该店经营的油条中的铝含量实测值达到564mg/k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50000元。 

一“剑”指向一家纯净水生产厂。经抽样检验,其产品中的三氯甲烷项目不符合包装饮用水的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114元,并罚款50000元。 

为什么“利剑”这么锋利?请注意以上两组数据。第一组,没收违法所得20元,意味着店家只从卖油条中获利20元;第二组,没收违法所得114元,意味着厂家只从卖桶装水中获利114元。他们均被罚款50000元,并上缴国库。前者是违法所得的2500倍,后者是违法所得的438倍。 

商家估计会觉得有点冤,自己获利这么少,还要受这么重的处罚,至于吗?但商家的这种想法,有些消费者并不买账。比如,有市民直接在网上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纯净水生意都做不好,直接关门算了。” 

有的消费者或许在想,这些处罚会不会真的有点过重?如今,一切依法行事,法无授权不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按照法律条文来看,热干面馆与纯净水生产厂接受的处罚都是最低的。当你在想处罚过重的时候,想过案例中的食品超标有多重吗? 

食品生产制作离不开添加剂,在规定的标准内使用是安全的,超标则有害。资料显示,国家规定的油条铝含量最高含值100mg/kg,而此案则为564mg/kg,超标近6倍。 

如此,商家还觉得处罚重吗?冤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2月1日,我国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条例》正式施行。我市近期查处的这两个案例,正是对最严食品条例的认真执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09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2015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工作原则。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了15项规章和多项制度规范,覆盖生产经营许可、产品注册备案、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案件查处等各方面,其他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 

然而,多顶“大盖帽”仍管不好一张小餐桌。现阶段,我国食品产业“小、散、低”为主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观,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体量大、风险触点多。由于违法违规成本低,监管技术手段不足,加之有的企业道德缺失、逐利枉法,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 

扎牢食品安全篱笆墙,法律的保障、执法者的认真、商家的自律、消费者的参与,四“剑”缺一不可。良法善治,全社会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舌尖上的安全才会有保障。 


责任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