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围绕“守查保”工作主线,紧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和民生焦点问题,在务实、落地、见效上再下功夫,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机制为重点,谋划布局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奋力开创鄂州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实施食品安全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市政府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健全指挥体系和考核机制,统筹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完善食安办指挥员、协调员、督查员、服务员、宣传员等“五员”工作机制,建立每周定期会商、每月常规调度的食品安全监管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奖惩考核和问责问效,从制度机制倒逼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抓实食品安全工作,层层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实施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工程。全面推进食品企业风险分类和信用分级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等级实行全覆盖分类,日常监管中推广使用蓝、黄、橙、红四级“变色”预警制度,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知识业务培训,指导相关企业利用“鄂食安”平台功能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与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加强社会公示,形成带动效应。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放心消费提升工程。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狠抓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对全市农村食品销售主体按照食品销售“四有”(有证照、有形象、有票证、有自查)规范标准,落实统一标准要求、统一督促规范、统一督导考核等“三个统一”措施,实施再巩固、再提升规范行动,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工程。
实施食品销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临近保质期食品规范管理,完善全市食品销售企业临期食品的管理指导意见,全面督促有条件的食品销售企业建立临期食品规范销售制度,健全全市临期食品规范管理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全市散装食品”四清”规范销售管理制度,加强标识规范管理、严格督促储存容器封闭、积极鼓励简易包装,建立消除散装食品风险隐患工作机制;紧盯冷冻食品环节,规范冷冻食品落实温湿度贮存并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实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全市规范化快检室“三个十”专项帮扶行动:支持十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省级标准化食品安全快检室,帮助十家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建设规范化快检室,指导十家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完善快检室自检功能;争取上级资金配备配齐基层快检使用设备,实现全市26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快检功能全覆盖,推广“消费维权+快检检测”消费维权快检服务站建设,推广应用“鄂食安”平台农批市场智慧化管理功能,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市场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快检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升鄂州食品安全快检能力水平。
实施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帮扶提升工程。全面支持鄂城区蟠龙豆制品集中加工区、鄂城区泽林鱼丸加工区、梁子湖区长岭街红尾鱼(武昌鱼)集中加工区、梁子湖区谢埠千张加工区、临空经济区沙窝胡桥村豆丝集中加工区等五个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为鄂州特色小作坊生产营造了安全规范、良性发展、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各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实施网络外卖餐饮安全质量提升工程。探索建立网络外卖平台定期督查检查机制,督促平台方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清理,对平台商户进行全覆盖核查,更新完善线上公示信息,引导入网经营者合规经营。通过网络排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第三方平台、入网外卖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完善台账。
实施校园食堂安全智慧监管提升工程。强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会同教育部门落实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实现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守护好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实施靶向抽检风险监测效能提升工程。聚焦公众消费多、社会关注高、风险隐患大的食品,实施“一月一策一调度”模式,强化食品抽检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对标“北上广”先进经验,开展精准靶向式抽检,以检验检测赋能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风险隐患防范力。
实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改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知识结构,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能力。强化实战培训和操作演练,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操作和实战能力。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定市场监管工作“守底线、追高线”目标,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十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对应工作指南,明确责任主体单位,强化督查考评措施,坚决守住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易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