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 5万多精准扶贫患者的福音

10月6日,蒲团乡小港村村民杨月娥感激地说:“健康扶贫政策真是好,要不然我家就是砸锅卖铁也看不起病啊!”

去年11月,杨月娥因患大病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16.12万元,医保共为她报销14.83万元。

杨月娥是我市广大医保受益人群的一员。我市推出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解决5万余名精准扶贫患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精准施策 保障扶贫对象健康

市委市政府把扶贫对象的医疗保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有力推进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

2017年8月、10月,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提高精准扶贫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的实施意见》及其《补充意见》,为精准扶贫对象的医疗待遇保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为织好这张“网”,市人社部门细化程序,对于市扶贫办盖章确认的精准扶贫对象信息,照单全收。

——严格交接手续,保存原始资料,全部录入信息系统,作出标记,确保随时可查、可追溯。

——建立定期协商和信息交流机制,及时掌握认定对象变动情况,并相应在系统中予以记录。

——通过信息系统,锁定扶贫对象和医保扶贫政策,确保按政策自动落实。

目前,我市现有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对象56768人,全部进入医保系统。这标志着我市精准扶对象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

简化手续 不断优化医保服务

“我们简化入院审批和出院报销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特殊困难群众就医。”市医保局局长龚建中介绍,精准扶贫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只需要凭《扶贫医疗证》、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住院手续,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批手续。

群众病愈出院时,也不用多跑路。他们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窗口就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精准扶贫补充报销等“一条龙”式的报销服务,所有费用均由医院垫付,事后相关单位共同结账。

我市医保服务智能审核系统于2017年9月1日正式上线后,通过将定点医院接入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实现了医保审核工作的巨大飞跃。

该系统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数据实时对接,对其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面、全程、实时监控,实现“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

此外,我市还打通城乡居民医保及城镇职工医保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统一执行城镇职工医保的“三个目录”。并作出明确规定,凡精准扶贫对象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超出“三个目录”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三个确保 减轻精准扶贫对象的

“与省内其他市州对比,我市精准扶贫对象的医疗保险待遇更好。”在市医保局,记者了解到,我市已实现“三个确保”:

——确保精准扶贫对象住院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确保精准扶贫对象身患医保部门认定的27种门诊慢性病,其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确保精准扶贫对象年度内的住院及门诊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不超过3000元。

据统计,2018年元月以来,精准扶贫对象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5940人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精准扶贫补充保险共报销206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人均报销比例96%。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童庆 通讯员汪弋 责任编辑 赵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