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曝光台︱停车位变成广告位?

近日,多名网友反映称

鄂州的公共停车位上

有很多“广告车”

长期停在上面

N久没有挪动了

网友反映,这些车不但影响市容

所停的车位也多处在人流量大的地方

给停车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在其中一处“移动广告牌”报料地点

位于文苑路育才路交叉口

人流量大,车位相对紧张

这辆“广告车”

并不是那种自带大屏幕大喇叭的车子

它浑身上下都被

高价收车广告贴得严严实实

刚下完雨,车身仍比较脏

左后轮也没气了

可以推测,这个广告是做了蛮长时间了

那么,这种广告行为是否合法呢?

交警蜀黍告诉了我们答案:NO!

公共停车位是不允许长期占用的

特别是这些“广告车”

多处在人流量大、车位紧张的车位

更不应该长期占用

一经发现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

警方将按“僵尸车”进行处理

这里也要告诉这些

在车位上做广告的商家

你们占的是公共车位

丢掉的可是自己的形象

距离你被拖走的时间

已经不多啦

赶紧挪走吧

这样做生意

咱们可不买你的账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瑞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