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6日12:00时始,除经许可,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服务管理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7号令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中心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6日12:00时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全市征调132台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因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况的交通保障。对未经允许通行的,将予以依法处理。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