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消防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元旦期间正值岁末年初,节庆、商业活动较多,人流物流集中,火灾风险较高。为有效预防和切实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环境迎接崭新的2021,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别提醒您: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节日值班巡查,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
2、装点节日气氛,请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正确敷设电气线路,防止超负荷用电,大功率灯具不要靠近易可燃物;
3、宾馆、饭店、商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4、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内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仓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5、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请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
6、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并根据工作人员引导疏散,沉着、冷静、迅速地撤离火灾现场,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7、居民家庭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外出前请查找家中的火灾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源、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
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敞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应到室外安全区域拨打报警电话,疏散周边人员;
9、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10、驾车出游,要提前检查车辆电路、油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乘坐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遇到火灾,要果断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离;
11、在景区游玩,不动用明火,不随便吸烟、乱扔烟头,不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12、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让我们共同努力,全面营造和谐安宁的消防安全环境!
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