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日气温升高,长江雨台山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现象频现,与《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规定不符。
为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到干净的水。7月20日上午,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雨台山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检查,发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围网被人破坏,保护区内设有垃圾桶、以及游泳随意丢弃的垃圾。
为此,市生态环境局一是安排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抽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值守,对保护区内游泳、垂钓行为进行劝阻,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二是通知市城管委、西山街办、西山风景管理区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对保护区内烧烤、摆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优化现场电子监控设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三是将保护区内垃圾桶及抛弃的垃圾收集,拖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安排市环境工程研究院立即将破坏围栏围网进行修复。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自觉维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