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暨工作推进会

7月27日至2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委等10家相关市直部门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支队、各分局负责人,在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集中收看学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为期2天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视频培训。在视频培训班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召集参加培训的人员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会。会上,通报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现状及剖析了相关原因,介绍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经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强调,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的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要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观念深入人心;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应启尽启,应赔尽赔,应修尽修;要树立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增强公众在优美环境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