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亿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获批发行

2016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我市城投公司发行10亿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这是该公司继2012年发行8亿元一期债券,2014年发行15亿元二期债券之后,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性成果,成为全省获批发行的第三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

自2014年8月启动三期债券申报工作以来,在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城投公司克服了净资产规模偏小、土地出让金欠缴等诸多困难,多次上北京跑武汉,到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沟通衔接,历时2年5个月,成功获批。

据悉,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拟发行10亿元,期限10年。

本期债券的获批,标志着我市城市建设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瓶颈上取得了新突破,将为我市城市建设增添新动力。同时,对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转型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讯员严森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