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留言板 | 架空层能否改建?律师回应→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近期有市民向市融媒体中心《亲民热线》栏目投诉反映,南国名门小区内的一楼架空层未经业主同意,改建为办公场所。这是否侵占小区业主利益,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整治。对此,《城市留言板》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7月27日,记者来到南国名门小区,看到高层楼群中的6—8栋一层设有物业办公室、快递驿站、居民住宅等,看不出小区建有架空层的面貌。

据业内人士介绍,高层住宅都会有架空层。设置架空层的作用是将住宅与公共设施隔离开来,同时可作为居民的公共活动空间,还是高层住宅的避难层。

根据相关规定,架空层在2.2米以下的不能作为专有部分,也是不能办理任何产权证。因此,架空层作为公共活动的场所,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小区使用架空层须经业主同意。

对此,小区居民并不认可,许多住户称并没有参加相关的业主大会。

不少居民表示,就小区架空层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但一直没有解决。就这个问题,相关律师作出了解答。

全媒体记者:吕孟涛 刘韦 廖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