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是长江船舶上的三大类污染物,如果得不到规范收集和有效处置,将威胁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停靠港口的船舶污染物如何处置?成效如何?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三江港综合码头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上午9时,记者来到三江港综合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只见一艘污染物综合接收船缓缓停泊靠岸,船上载满了从全市各个码头、各艘货轮上收集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垃圾经过分类后将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自吸排污泵,经码头污水专用管道输送至后方陆域生活污水处理站,与陆域生活污水一起进行处理达标后,用于港区绿化及道路喷洒降尘。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建造2艘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生活垃圾综合接收船,配套了2台污水车、2台真空吸油泵,并在我市投入使用;已建成的码头泊位均配置了污染物收集设施;三江港综合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已建成,实现了鄂州港船舶及码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通过该码头全接收、全转运、全处置,2021年至今,通过该套设施已接收、转运、处置全市船舶及港口生活污水近7000立方米。

为促进船舶节能减排,减少因船舶发动机持续运转发电产生的废气污染,我市加快完善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目前已有9家港口企业建成26个泊位岸电设施,1至8月,靠港船舶共使用港口岸电16375度。同时,“十四五”时期鄂州籍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任务提前两年半完成,共改造船舶28艘。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检查靠港船舶污染物交付电子联单情况、港口船舶按要求使用防污染设施设备和港口岸电设施情况,督促港口企业提醒靠港超2小时船舶使用港口岸电。加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管理,严禁私排乱放,杜绝二次污染。联合长江海事部门开展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检查,加强对“船E行”系统使用情况日常监管,现场核实船舶靠港“先交付后作业”与码头接收台账记录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弄虚作假,并要求港口码头优化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做到靠港船舶污染物100%真接收、真转运、实记录。今年1至8月,市交通运输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检查港口企业169家(次)、靠港船舶110余艘(次)。

全媒体记者:盛鑫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