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关于陈女士咨询高校毕业生档案代理问题的办理情况

来 信 人:陈女士

来信时间:2017年5月19日

主要诉求:今年大学毕业档案要回原籍,请问该寄到哪个单位,是否需要回来办理相关手续。

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17年5月22日

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