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舒先生
来信时间:2017年5月10日
主要诉求:鄂州市南塔小区是鄂州市第一个大型示范小区,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已经三十多年了。当初建设的时候,是砖混结构,防震性能差,房屋结构也不好,与如今鄂州飞速发展的城市建设极不相配套。希望鄂州市委市政府领导能为广大南塔小区的市民作想,对小区进行规划改造,那将是全体南塔小区居民的福音。我们期待着这一天早点到来。
承办单位:凤凰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2017年5月24日
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根据《鄂州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一次性改造原则上不低于30亩的城中村,可列为改造项目:1.在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较多隐患的城中村;2.属于城市门户、景观节点,影响城市形象的城中村;3.控制违法建设成效显著,能成片大地块开发建设和整村推进改造的城中村;4.因调整产业结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环境设施建设需要进行改造的城中村”。另根据第十七条改造程序“对符合改造条件、规划要求并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城中村,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改造表决,征得95%以上村民同意方可将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五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村委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改造申请”。符合改造条件的按程序提交申请,经审查审核、规划咨询、收益测算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可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制订改造方案,征得95%以上村民同意并公示,提交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对项目进行批复的方可进行规划改造。我街杨湾社区已联系您就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建议可按规定程序先就南塔小区居民是否同意改造进行民意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