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 实行“绿黄黑”牌管理

环保不得力,亮“黑”牌。5月2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对22家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实行“绿黄黑”牌管理,下一步将在全市排污单位推行。

日前,正式印发的《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中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周年记分制,评价结果反映企业自计分之日起一周年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企业自愿签署《湖北省企业环境保护承诺书》并提交环保部门备案后,无计分记录的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以绿牌标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当年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以下(含11分)的企业为环境信用黄标企业,以黄牌标识。当年累计记分12分及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黑标企业,以黑牌标识。

对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环保部门将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对企业申报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优先授予其有关环保荣誉称号;对环境信用黄标企业,环保部门将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环境信用严重失信的黑标企业,环保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联合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为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批准、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评价和使用的依据。(见习记者周奥  责任编辑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