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市安监局获悉,进入汛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加强危化品、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在4至5月开展的全市非煤矿山防汛专项检查中,市、区、镇三级安监部门对全市矿山企业、尾矿库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尾矿库是否存在坝体位移、裂缝、渗漏等情况,督促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必备物资。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逐级落实防汛责任。严格汛期安全管控,严格限制井下每个作业面人数不得超过3人,严令大雨期间所有地下矿山停止生产和建设,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矿山、尾矿库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汛情及时报告制度。
安监部门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全面自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健全台账,对库区、生产作业区的墙体、储罐区、降温、通风、监控、围堰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做好排水设施设备及防潮、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为预防各类灾害做好充分准备。强化重点企业安全监管,组织省、市危化专家对32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排查出事故隐患106条,由辖区安监部门下达整改指令书21份,并限期督促整改。
安监部门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他们突出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冶金建材、受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运用“两化”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在落实责任上下工夫。针对水上交通领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积极疏通航道,对乡镇渡口渡运点逐一排查,检查船舶适航状态,利用GPS/北斗信息平台及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发布水情气象信息,提醒水上运输企业及渡口经营人员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汛期营运安全。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童庆 责任编辑王婉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