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切实为企业减负

市人社局积极主动为服务企业,及时兑现落实惠企援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

1.及时做好费率调减工作。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执行期限为两年。上半年为企业减负1726.8万元(不含失业保险为个人减负211.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882.4万元、失业保险844.4万元。

2.积极做好社保费减免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6〕69号),上半年,对鄂钢符合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的内退人员)的1783人免收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为鄂钢减免社保费87万元(不含失业保险为个人减免7万元),其中:工伤保险45.2万元,失业保险27.8万元、生育保险13.9万元。

3.继续扩大稳岗补贴政策受惠面。上半年拨付稳岗补贴资金649.8万元,其中: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由上年同期的24家增加到38家,绝大部分企业稳岗补贴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70%(3家50%、35家70%)。

(通讯员梅放  责任编辑夏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