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老龄办、省民政厅《转发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健康有序发展,鄂州市老龄办积极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制定了《鄂州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阵地建设和经费保障等五个方面,细化到22条详细标准,每年下半年组织对申报的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行检查考核,并对达到创建要求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予以扶持。通过典型带动,全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已有2家老年协会荣获“全省城乡社区示范性老年协会”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