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问症开刀”

梁子湖区太和镇子坛村违规使用集体资金8097元,多次在某副食店购买烟酒用于村级招待,该村党支部书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鄂城新区洪港村一辆价值6万余元的面包车长期被新区综合执法局占用,相关人员被约谈……在不久前召开的鄂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结会上,这些问题和处理结果被一一通报曝光。

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鄂州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规模也在不断壮大,但部分地方和单位因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导致“三资”逐渐成为基层腐败的多发区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引起了该市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2016年以来,该市瞄准“三资”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在各村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该市从市农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走访群众、查看账目等方式,对问题零报告、农民信访集中的128个村进行重点抽查,共发现问题3650个。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市制定问题清单,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销号管理,直至整改到位。与此同时,该市还出台《鄂州市农村集体“三资” 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设立专门的监管网络平台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同时还在鄂州日报、鄂州政府网公布举报信箱和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对于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该市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全市因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共立案11件,给予党纪处分29人,并将其中涉嫌违法的3件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