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易先生
来信时间:2017年8月11日
主要诉求:最近听说了几起在鄂州网约车被罚案例,但是我没在官方网站上看到相关地方政策的文件。希望政府机构能够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对快车和顺风车合法性予以告知,让我们不至于稀里糊涂违法,也减少群众对交警部门的怨怼。
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17年8月18日
答复意见:您好!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国务院412号令第112项,设立了三项许可,经营企业要获得经营资格证、车辆要有运营证、驾驶员要有客运资格证,取得三项许可后,车辆才可合法上路营运。目前我省武汉、黄冈、宜昌等城市已在近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我市的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正在提请市政府审议。当前在我市管理办法尚未发布实施之前,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任何企业、车辆、驾驶员在没有得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现阶段在我市从事经营的网约车是不合法的,视同非法营运处理。在此,我们友情提醒您和广大司机朋友们,不要违反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