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五举措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治理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始终把扶贫工作作为“民心工程”牢牢抓在手上,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统筹安排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治理力度。

一是明确治理重点。继续坚决贯彻落实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关注扶贫重点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重点环节和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坚持方案明确的扶贫资金投入和整合、分配及拨付、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以及公开公示和动态监测作为治理重点。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实现监管全覆盖。在坚持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针对治理重点,积极开展市对区(开发区)、区对乡(镇)、乡(镇)对村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在督查中,采取问卷调查、入户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手段,深入发现和查找问题。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或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及重点资金加大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严格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纳入2019年各区(开发区)地方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安排以后年度预算和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的重要依据。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紧盯风险抓监督,建立问题线索管控机制,对扶贫领域问题优先督查整改。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长期持续有效开展。

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倒逼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涉及违纪违法违规的严重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作者:市财政局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