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委书记李兵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市委办公室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鄂州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党委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扩展到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对全党提出的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坚决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
会议强调,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关键在党委常委一班人。各级党委班子成员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坚持大题大作,大事大为,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要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任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委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会议要求,要认真履职尽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要完善调研督导机制。市委办公室作为承担市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部门,要沟通、协调、检查、督办、推动各级各部门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得党委(党组)抓主体责任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考评办法,确保考准、考实、考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典型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力度。
会议还审议和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