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航海事局副局长罗毅到鄂州督查水路交通安全“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9月12日,省港航海事局副局长罗毅、船舶船员处处长闻伯元、政策法规处处长梅长权一行到鄂州市督查水路交通“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按照《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查工作手册》要求,省局督查组首先通过查看内业资料的方式详细了解了鄂州市水路交通“三大行动” 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痕迹管理、是否形成闭环,以及监管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四项清单建立情况,随后在市港航海事局局长张立新的陪同下深入鄂钢长航码头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鄂州市港航海事局局长张立新就“三大行动”活动开展现状及下阶段的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得到了督查组一行的充分肯定。督查组就鄂州市“三大行动”的下一步工作指出: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将港航海事部门的水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并督促相关涉水企业、船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要将风险、隐患等同于事故来对待,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细化日常检查工作,做好监管工作痕迹化、隐患整治闭环化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强化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各级指示精神,积极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明确方向、锁定目标,保质保量的完成非法码头“规范、提升”阶段工作任务。

(作者:姜亚飞)